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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28人)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医院 | 2023-07-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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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川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不断提升和带动医院队伍综合素质及服务能力。经研究讨论,拟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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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被录用人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六)年龄要求(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8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陇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30号,门诊楼五楼宣教室),电话:0692-7176438

  (三)报名方式:陇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四)报名者需提交证件: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关资格证者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暂未发放证书者,需要准备成绩通知单。

  3.报名时需提供近期白底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陇川县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后本人填写),以上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审核。

  4.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五、招聘方法

  (一)护理岗位:为在本院从事就业见习护理岗位6个月及以上(目前仍在岗)工作人员,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录用。

  (二)药剂、康复、收费、总务、绩效办、部分临床,为在本院从事就业见习相应岗位6个月及以上(目前仍在岗)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超声、影像、临床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四)医共体核算中心: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实行县聘乡用方案,由医共体统一招聘,卫生院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待遇发放。

  六、考核时间

  (一)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0:30

  (二)地点:医院门诊五楼大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考生准备用物: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五)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对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核方法

  (一)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面试方法

  (一)根据岗位录取人数、笔试成绩和实际考核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3比例录取进入面试。

  1.时间:

  2023年7月21日-27日期间完成,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

  (1)候考区:陇川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大会议室

  (2)面试区:陇川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小会议室

  (二)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问答7分钟。

  九、确定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德宏州公务员体检标准给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一个月,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试用满一个月后,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医院人事科,并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五)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证明材料。

  十、相关待遇

  (一)具体薪资待遇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执行,达到工作年限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五险”待遇。

  (二)具有医师资格证并考核合格的临床执业医师,按陇川县人民医院关于合同制人员紧缺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聘用管理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附件:《陇川县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

  陇川县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2日

  附件:《陇川县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

  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Yh73ZG5uzJAp5a2jEqrs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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